记者如何与官员交朋友?记者下笔很可能影响一个官员的仕途
我长期从事中国时政报道工作。做时政报道,少不了和官员打交道,其中甘苦,冷暖自知。 作者:陈良飞澎湃新闻政治报道主编 在关于记者与官员的关系描述中,有人说,记者和官员永远成不了朋友,也有人说,记者与官员能不能成为朋友要看情况。以生活中的“朋友”这一视角来观照工作中的记者与官员的关系似乎失之简单。在本文中,我谨结合自己的切身感受,谈一谈我对于记者与官员关系的理解。我分为三个部分展开论述:攻防、体认、包容。 1 攻防 做记者多年,对于“防火防盗防记者”这样的话自然并不陌生,但大多时候也就一笑了之。但另一方面,这句话其实也说明记者手下的这支笔很可能就能影响甚至决定某个官员的仕途,所以更需要戒慎恐惧。 人们将某一起事件中的当事官员与媒体的关系描述为“对立关系”,我并不认同这样的一个描述。在中国,党管媒体是我们必须坚守的一个原则,须臾不能动摇,所以媒体本来就是党政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机构设置上来讲,媒体和纪委监委有点类似,是分立,而不是对立,起到的是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双重作用。在我们国家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媒体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某一起事件,尤其是社会瞩目的热点事件中,记者和官员的关系虽然不能说是“对立关系”,但描述为“攻防关系”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当事官员出于对问责的担心,或者出于对事件进一步发酵的担心,自然不希望媒体持续报道或者大体量报道;媒体出于社会责任感,也出于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需要,自然希望能够推出深度报道。与此同时,当某些来自网络平台的“谣言”或者不实消息传得到处都是,甚至造成恶劣影响的时候,媒体又会成为官员及其所在机构的报道渠道,即时刊发相关权威消息,制止谣言和不实消息的传播。 某地每天发生的事情包罗万象,自然不用每件事情都需要官方来一个通报,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但是对于已经引发舆情的事件,如果官方再藏着掖着,就会引发非常严重的后果。 去年下半年,某县一名教师被一名社会人员在学校里殴打。这事很快就被我知晓了,我当即安排记者去检索一下,当地有没有关于这事的权威通报发布。很遗憾的是,虽然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且已经开始在发酵,但当地还没有主动通报,公布真相。我当即和熟识的该县县委书记联系,询问当地官方对此事有无在调查以及什么时候公开通报,如公开通报望告知。县委书记当即说他还不知道这事,马上向教育局询问(至于他是否真的不知道此事不得而知,但当时此事刚刚有发酵的苗头,如果教育局不上报书记不知道也情有可原)。此后,我又建议该县委书记即时公布真相,并对此恶劣行为予以谴责并严惩。平息舆情的方式并非隐匿不报,而是将真相公布,这样谣言就没有传播的空间了。 在这些年与官员的相处中,我自己也持守着“靠谱”“稳重”的工作态度,也很欢迎官方将通报第一时间发给我,由我们这个平台发布官方权威通报,以正视听。媒体与官员及其所在机构,在诉求上肯定有所区别,但在传播真实、杜绝谣言这一目标上是一致的。一旦这个官员及其所在机构觉得你这个人或这个媒体很“靠谱”,久而久之,他也就很愿意把官方的声音优先放在你这个平台上传播。攻防关系也就演变成了一种相互体认的关系。 2 体认 记者与官员角色不同、任务不同,诉求自然也不同。彼此体认对方的难处可能更有助于双方的工作。 前不久,一个县的一位乡人大主席在拆违过程中被当地村民捅伤致死。当地官方根据中央对于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要求在第二天就发布了相关通报。但是,当地官方在通报这起事件时并没有提及被捅伤致死者的身份,而只是当作一个普通刑事案件来进行通报。 但是,这么大的一起恶性事件,在当地甚至全国都引发了巨大关注。媒体通过简单的采访和了解即可确认被捅伤致死者的身份。正当我准备签发这篇记者已经采写好的稿件时,当地网宣办主任给我打来电话,请我们能不能不要发稿。这位网宣办主任和我认识多年,之前我们记者赴当地采访时,我多次请她予以协助,她都尽力帮忙。我对她的诉求也很明白,这是一起社会瞩目事件,一旦在报道中点明了死者的身份,一定会引发更大的关注。但是正因为这是一起社会瞩目事件,各家媒体都在关注,事实上,有一家媒体已经刊发了报道,但因为传播力的问题暂时还没有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我尽力对她说明了这些具体的情况和媒体存在的压力。我跟她解释说,我们的报道肯定会就事论事,而且一定会主要依据官方的通报内容,最多就是在最后一部分对其身份予以说明。她最后也表示理解。 报道刊发后,我第一时间就把链接发给了她。她看完觉得我们的报道客观、冷静,就立即转发给了其直属领导。其直属领导虽然觉得不刊发稿件最好,但是对我们刊发的稿件也表示可以接受。 这就是一种相互体认。我和她相识也有快十年的时间,之前也有很好的合作,如果将这种关系界定为“朋友”也并不算过分。但朋友并不意味着一味满足对方的诉求,而是寻求一个平衡点。 体认也是一种修养。有时候一些官员也会给我发来一些链接,一般都是当地某一事项的专题报道。对于这类报道,我们并不一律采取拒绝的态度,而是认真阅读这一新闻稿件,看看其是否具有新闻性以及是否符合我们这个平台的风格。如果确实是一篇值得刊登的新闻稿,我们自然愿意转载,但如果稿件和我们这个平台的风格并不契合,我也只能抱歉。如果因为不能刊发稿件,这个官员就不再理我,甚至将我微信拉黑,那我也就只能“哈哈”了。 3 包容 包容关系的精髓就是“不能害人”,不能因为一个所谓的独家报道让一个把你当朋友的官员仕途暗淡甚至饭碗不保。 有的时候,一个独家新闻的诱惑力真的不小,但如果直接援引来自你的官员朋友的信息,则可能让他在单位难以做人,甚至领导也会将其视为“异类”。当然,你也就永远失去了一个朋友。 以去年国地税合并省市县三级税务机构挂牌的报道为例。2018年6月15日、7月5日、7月20日分别是省市县三级税务机构挂牌的日子。税务部门从安全、有序、统一规范的角度出发,追求的是由其在挂牌后主动宣布这一信息。税务改革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媒体从新闻的角度,自然想在这一报道上有所体现。税务部门的信息释放与媒体的信息渴求就是一对矛盾了。 话说回来,做记者这么多年,谁还没几个“朋友”呢?挂牌的日子也不涉密,而且牵涉到的人数也众多。所以包括我在内,澎湃新闻政治新闻部的记者们也都从各自渠道知道了这三次挂牌的准确日子。但新闻报道也有固定规范,比如在报道中要明确标注信源。如果我们将这些信源直接写出来,那以后“朋友都没得做了”,对这些官员朋友的仕途也并不好。这就需要包容了。这个时候,一个变通的办法就是找“公开信源”。我就安排记者在各地国税、地税开通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上进行细致检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个税务系统的网站和社交媒体上都准确地表达了这三次挂牌的日子。我们依据多个权威信源交叉印证的方式率先发布了报道。后来,税务机关虽然觉得我们有“抢发”的嫌疑,但对我们信息的来源也是服气的,毕竟是各级各地税务机关自己在官方媒体或账号上发布的,并非私人发布的信息。 再如,有一年,有一个省份对全省公职人员下达了“最严禁酒令”,要求全省除外事和招商以外的所有公务接待都禁酒。我从数个官员朋友处偶然得到了这个消息,信息的准确性肯定没有问题,但是如果直接援引这些朋友的话作为信源恐有不妥。如何处理?还是如法炮制,寻找公开可用信源。终于,我们在该省多个纪检监察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找到了这一禁酒令的全文。经过交叉比对、印证,我们刊发了这一信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从本质上来讲,所谓包容就是秉承一个“不要害人”的态度,将从官员朋友处或偶然或问询得到的“猛料”只是当作一个“新闻线索”,而不能直接当作“权威信源”。“权威信源”则要从公开权威处获得,这样被报道机关即使可能不太高兴,但对于报道本身还是服气的。(来源:传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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