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雪儿 发表于 2014-8-30 15:56:00

株洲女子网络兼职刷信誉 挣12块赔了9万多

       株洲传媒网8月30日讯 家住荷塘区的小于(化名)半年前从北京来到株洲,经营一家店。由于空闲时间较多,小于想上网找个兼职。8月27日下午3点,小于在家上网,无意中看到“代刷商城信誉”兼职信息,引起了她的注意。开了几年网店的她,之前也帮人刷过网店信誉。不过,这一次,她被骗了九万两千七百元,相当于她一年的收入。
    佣金诱人 7小时刷了7万多给对方

    互加QQ好友后,对方发了一个商城的链接过来,小于按照对方提示,购买类似充值卡的商品,然后写好评,刷信誉。佣金是商品价格的4%。

    小于回忆,那个商城所有款项都是即时到账。第一笔单子需要付款300,付款之后,对方立马将本金300元和佣金12元一并打回了。

    这一次成功交易让小于放了心,紧接着就刷了第二笔7000多元的交易,结算的时候,对方发来一个截图,称由于操作时间过长,需要通过再次刷单激活本次交易。

    为了能够成功要回交易本佣金,小于再次刷了几千元过去。之后对方又称操作不成功,不记得自己刷了多少次,钱就这么一笔一笔地打过去。到晚上10点,7个小时,小于给对方打了7万多元。对方称,返还款项不能通过系统转给她,要第二天去银行汇款。

    骑虎难下 再刷2万多等待回款

    第二天9点,对方说还差两笔交易,每笔交易1万零八百,只要完成这两笔交易,马上就能将所有的本金和佣金打回给小于。上午11点多,小于已经给对方打了九万两千七百元。

    小于说,其实自己一直都怀疑对方是不是骗子,只是那么多钱已经投进去了,自己已是“骑虎难下”。

    小于焦急地等待对方还款,下午2点,电话已无法接通,3点,对方手机已经关机。小于赶紧打开了商场链接,发现已经失效,再搜索对方公司账户名“瑞安市日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现受骗的不止自己一人。

    □律师说法

    “刷信誉”本身就是不正当行为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打击“刷信誉”“差评师”等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报法律顾问申验表示,“刷信誉”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行为。当遇到网络诈骗时,受骗方要保留和诈骗者的通话记录、钱财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警方提示

    涉及钱财交易需谨慎受害人应当有止损意识

    目前,警方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对于此类网络诈骗案,诈骗方都是用非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或者电话卡,并且在诈骗成功之后弃卡。部分电信、网络诈骗是跨地区作案,本地警方会发函至当地警方协助调查。

    市民要时刻有提防意识,在交易过程中要核实相关信息,涉及钱财交易时更需谨慎。学会区分钓鱼网站和正规网站,不要随意在陌生人发来的链接网站上进行钱财交易。要有止损意识,将自己的损失控制到最小。如果遇到此类诈骗事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长株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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