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走官员 需不需要人情味?
南京纪委否认婚礼现场带走官员:那样太没人情味 【3月24日上午,有媒体报道称,南京市建邺区副区长王德宝在女儿婚礼上被纪委带走。对此,南京市纪委回应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上述消息严重失实,早在2月份,王便被市纪委调查,“绝对不是在婚礼现场。”】 @周东飞:纪委否认婚礼现场带走官员,并称这是出于“人情味”的考虑,这样真的好吗? @高亚洲:我觉得这样也未尝不可,讲点人情味不是什么坏事。 @王聃:我觉得“人情味”什么的,真不是纪委要决定带走官员时要考虑的东西。如果说纪委在女儿婚礼上带走父亲,缺乏人情,那么依次类推,缺乏人情的场合还有很多;既然不能在女儿婚礼上带走父亲,那么也不能让外公看到不到孙子的出生吧,更不能让外公缺席外孙的成长经历吧,否则就都是缺乏“人情”。 @周东飞: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个“人情味”要看是不是涉及违背法律和纪律原则。如果不违背相关原则,体现一点点“人情味”其实也未尝不可。 @高亚洲:都说法律无情,只是针对其犯罪的惩罚上,在进入司法程序的过程中,我觉得还是可以讲点人情味的。 @王聃:南京纪委在说自己不会“无人情”,那么在会场中突然带走官员,此种行为为什么又被普遍叫好?认为其有威慑性,如果从人情的角度来说,这不是对带走者赤裸裸的示众吗? @周东飞:是啊,婚礼和会场,两个场所的区别在哪里?可能,婚礼更侧重于家庭和隐私,而会场被认为是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 @王聃:正因为如此,相对中性的观点,我觉得应该是:在什么时候决定带走官员,应该根据调查的进度和调查的紧急程度而定。在此之外,如果能够稍微注意一下场合,带有点点人情味,未必不可。 @周东飞:虽然说,被调查一般来说意味着“有问题”,但毕竟是刚刚启动调查,调查带走的程序,也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贯彻“无罪化”的某些思路,而不是作为一种“震慑手段”。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