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校毕业生合伙创办企业最高可获20万扶持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度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展,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扶持力度。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在长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专项资金对高校毕业生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进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且一般控制在10万元以内;两名(含)以上高校毕业生合伙创办企业,申请项目扶持额度不得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且一般控制在20万元以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 一般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采用专项扶持方式进行,给予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对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已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凡考核评估合格的,给予工作经费支持。拟申报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或个人,要准备好相关资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不得委托中介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项目扶持资格。详情可登录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向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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