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召开婚调委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会议决定,长沙市以及各区、县(市)将全部建立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宣传性别平等、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婚恋咨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心理辅导、家暴制止等工作。
2014年,长沙市在天心区、宁乡县开展婚调委建设工作试点。2015年两地共接待1001对夫妻,调和365对,调和率达36.5%,有效避免了冲动离婚、非感情破裂离婚等现象。
据了解,婚调组织机构采取“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与“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模式,即在市、区、县级建立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和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县(市)婚调委下因地制宜设立婚姻家庭调适服务工作室、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室若干,可设在婚姻登记机构、基层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处部门、乡镇(街道)司法所、妇女之家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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