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称,贪官一般有两种“装相”:有的装穷,说自己是农民的儿子,骑自行车上班,穿破旧衣服等,背后却贪腐巨额钱财;有的装高雅,入会所、打高尔夫、跳华尔兹、品拉菲、抽雪茄、养宠物、玩玉石、喝年份茅台等,直接或间接地大肆挥霍、大额受贿。有的贪官,把喝年份茅台视为高雅,一次竟喝掉30万元。
贪官视喝茅台为高雅,一次喝掉30万,不禁令人嘘唏。这种纸醉金迷的挥霍行为,难道真的属于高雅?什么是“高雅”呢?从文化角度看,其典源于《诗经》的《雅》部分。因为《雅》中诗歌大多出自贵族文人之手,故后人把言谈举止、文艺修养显示高贵者称为高雅。泛化而言,高雅就是一切具备底蕴深厚、格调典雅的文化、行为和修养等。
高雅的内涵是如此深遂而具体,那么贪官竟把喝茅台视为高雅,显现与其内涵背道而驰。分析他们这种扭曲观点,实际是一种作祟的变态心理,本质上是用高雅来掩盖其贪污腐化的犯罪事实。当少数官员把喝茅台美其名曰为高雅,当价格不菲的茅台摆上饭
桌,由公司老板埋单或公款消费时,这哪里是高雅?分明是地道的贪污腐败,他们只是用一种高雅的外在形式行着本质上的腐败,风雅在这里实在风马牛不相及。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此种“风雅腐败”背后的现实与警示。反腐之风劲吹,为什么少数官员还“视喝茅台为高雅”?一方面,它折射出,这些少数官员依旧心怀侥幸心理,因为心怀侥幸,所以在强力约束之下依旧品洋酒、喝茅台、养兰花;另一方面,这也提醒反腐在指向那些显性腐败之外,还应关注到种种隐性的被包装起来的腐败。对此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查处力度,引入社会力量,加强举报监督力量和舆论压力,强化制度约束机制和预算执行监督,对虚假开支、超额预算严格追责。
像古时“竹林七贤”那般喝酒不乏高雅之趣,然而贪官一次喝掉30万茅台,实则是一种权乐交易、权雅交易,是龌龊透顶的腐败行为。无论披着多么炫丽的高雅外衣,其本质是一种腐败。“视喝茅台为高雅”止增笑耳,必须让这种“高雅”销声匿迹。 王志武(广东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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