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街头严查交通违法的电瓶车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公安交管局获悉:结合“违法停车百日整治行动”,贵阳市中华路、新华路、市南路、南厂路、西湖路、观水路等严管路段上即日起将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除处罚外,还将请违法驾驶人“客串”劝导员角色,向其他交通参与者“现身说法”。
9月16日,严查行动在云岩、南明两区路段展开。上午10时许,在贵阳市交际处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无视”路中隔离栏上的禁止调头标志,违章调头时被交警逮个正着。驾车的小伙子称,他当时急于送货便在路口调头,没注意路中间的标志牌。
在当天执法行动中,还发生一个“小插曲”:就在民警查扣手续不齐电动车时,出租车驾驶员张师傅突然跑了过来,称他在北京路上刚被电动车追尾,对方肇事后很快消失在车流中。记者看到,在张师傅的车尾确实出现一个碗口大的凹坑。“对不守规矩的电动车,确实要好好整顿。”张师傅说。
云岩交管分局民警介绍,当天执法过程中,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所涉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违法调头、未戴头盔、占用公交专用道、无牌无照行驶等。截至下午,共有33台电动自行车、5台两轮摩托车被暂扣。按照《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罚款在20元至50元间,违法成本较低。本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交警让部分驾驶员拿起交通标语指示牌,在街头和交警、交通协管员一同“站岗”,引导行人、驾驶员按照交通信号灯有序通行。
据悉,9月中旬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结合“违停百日整治行动”,全面加强中华路等严管道路的车辆行停秩序管理,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进行专项整治。云岩、南明交管分局将在中华路、新华路、市南路、南厂路、西湖路、观水路对违法停车行为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候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在交际处路口、喷水池路口、省府路口、大十字路口、都司路路口、邮电大楼路口设置复式卡点,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载货、冲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处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手续不全的车辆进行暂扣。 (黄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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