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5月20日讯5月19日,记者从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4月份,湖南省醴陵市富里华埠出口花炮厂、茶陵县潞水煤矿等未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13家企业,因重大事故隐患未报、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等原因,被责令停产整顿(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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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叫停的13家企业中,都收到了2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单”,其中株洲市华湘实业有限公司由于未按规定对存储液氨的设施进行安全生产安全评价,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10万元。“液氨属于重大安危险源,存储有极其严格的规定,一旦泄漏,极易引起重大伤亡事故。”安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醴陵市浦口民主出口花炮厂等43家企业被记1分和3分,并被处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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