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44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财政部下发建立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通知

[复制链接]

90

主题

93

帖子

38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8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 20:2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财政部下发建立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通知                                                                                     来源:中国养生网

lO月23日,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这是继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之后,国家加大公共财政投向养老服务业的又一重要政策。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虽然近几年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了老年
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还缺乏制度性保障。
    为此,《通知》要求,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地方各级政府应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解决。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自主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制定统一的省级补贴标准;没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市级、县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按月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现金、代金券等。无论选择何种发放方式,都应做到及时、透明、便捷。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需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定,经济困难的失能等老年人需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