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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贵州省教育厅对高校和中小学作出要求:体育课 必须保证课时 [打印本页]

作者: 故人依旧    时间: 2015-4-13 12:08
标题: 贵州省教育厅对高校和中小学作出要求:体育课 必须保证课时
省教育厅对高校和中小学作出要求:体育课 必须保证课时
2015年04月13日 星期一 贵州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申红珊)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高校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而中小学每天保证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高校:每节体育课不超30人

    省教育厅要求,省内各高校在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体育必修课的同时,还要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每节体育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另外,高校体育课开设不少于15门的体育项目。每节体育课须保证一定的运动强度,其中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锻炼内容不得少于30%;要将反映学生心肺功能的素质锻炼项目作为考试内容,考试分数的权重不得少于30%。

    同时,要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增强体育教学的吸引力、特色性和实效性。

    中小学: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中小学方面,省教育厅要求我省各中小学要保证小学体育课每周4课时,初、高中体育课每周3课时,按照课程计划开足上好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学生要坚持每天出早操,农村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开展体育锻炼,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各类学校要制订和实施体育课、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每年要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开展具有贵州特色、适合本校实际、符合学生特点、易于普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等赛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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