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委群工委、市住建局日前印发《关于建设院落楼栋(物业)自管会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今年,贵阳将建设9个以上物业自管会,以居民群众为主体,开展联络协调、邻里互助、文体活动等工作,加强社区居民自治自管。
《意见》指出,院落楼栋(物业)自管会以封闭或半封闭无物业服务企业的楼院小区为主,兼顾配套成熟的物业小区。同时,以居民楼栋、院落、小区为基本单元,在居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物业综合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协助配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是融合居民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三个主体的群众性协调组织。组建中,采取试点先行、分类组建、各具特色的方式,由社区统筹选点,居委会具体指导组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参与建设运行。在居委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指导下,发动楼院居民群众主动参与,以业主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公平公开选举院落楼栋(物业)自管会中的居民业主成员,业主居民人数原则上应占自管会总成员数70%以上,总成员数由社区根据实际确定。 《意见》要求,各区(市、县)要根据楼栋院落的实际,率先在失管老旧院落试点建设院落楼栋(物业)自管会,之后再向成熟配套小区推广。今年,各区(市、县)通过选取条件较好的示范点组建院落楼栋(物业)自管会,其中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5个以上,白云区、乌当区、观山湖区3个以上,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1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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