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办法要求,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长沙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近日实施。市民可以通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等反映问题。办法规定,长沙市对于经核准达到相关要求的举报单笔奖金最低为300元,对于重大食药违法行为的举报最高奖励6万元。 32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长沙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举报有奖的违法行为,总计32种。以食品为例,经查证属实举报有奖的违法行为有16种。包括: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停止经营;用工业盐分装加工成小包碘食盐,或者将工业盐改换成加碘食盐或非碘食盐销售到餐饮行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等。 单笔举报奖励最低300元、最高6万元 《长沙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目前,长沙市对货值金额5000元以下或无涉案货值的行政违法案件,或未达到行政处罚立案标准但被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举报,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300元的奖励。 达到食药安全刑事违法案件标准的举报,给予重奖。其中,对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下或无涉案货值,或销售金额5万元以下刑事违法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属团伙作案、情节严重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不足50万元的刑事违法案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刑事违法案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货值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刑事违法案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于省厅级督办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举报,经本级食药监部门批准,额外增加奖励5000元,国家部委督办的,额外增加奖励1万元。也就是说,长沙对于举报食药安全违法行为的单笔最高奖励为6万元。 数据 鼓励市民参与食药监督,长沙市开设12331热线,推行举报奖励制度,2015年共接到食药咨询投诉举报8000余条,占全省的40%以上,其中受理举报2295起,立案查处案件291起,其中一条举报信息帮助监管部门办理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食品安全刑事大案,将给予6万元的最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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