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姓名证明、公民性别证明、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证明……五花八门的证明让人傻傻分不清。6月22日,记者从永州市了解到,该市针对多年来存在的不便民不利民的“奇葩”证明,出台了深化改革推进便民利民服务20项措施,并在全市范围内明确了公安机关不再出具27种“奇葩”证明。 根据此次清理的情况,公安机关将不再出具包括户口迁移情况证明、身份证丢失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保险事故证明等在内的27项证明材料。对此,该市公安部门解释说,像公民姓名证明、公民曾用名证明等9项证明,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可以证明,无需公安机关证明。 此次,永州还明确了应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公民出入境记录证明、外籍人员或者台胞证件遗失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6项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