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8月5日讯(通讯员 雷和仁 覃杰敏)17岁,正值含苞待放的年龄。然而家住湖南省新晃县方家屯乡坳背罗村的黄某丽却在这花一样的年纪被深深地摧残,更让人愤恨的是伤害她的不是别人,正是跟妈妈同居十几年,在黄某丽心中形同父亲一般的男人。
母亲的禽兽男友强奸未成年女儿
17岁的黄某丽是个青春洋溢、高挑漂亮、活泼可爱的女孩儿,下学期就读高三,将迎来人生中最美的时刻。在母亲刘某仙心中,单亲家庭长大的女儿是乖巧懂事的贴心小棉袄,为了弥补对女儿缺少父爱的愧疚,刘某仙与相恋的杨某祥(男,45岁,侗族,新晃侗族自治县方家屯乡坳背罗村人)在十几年前就同居在一起了。在黄某丽的心中,杨某祥就是“父亲”一样的存在。
2014年7月30日22时,刘某仙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女儿黄某丽的脸色苍白,精神恍惚,问上三句也答不出一句话来,刘某仙就感觉很不对劲,女儿开朗活泼,可今天却是如此沉默。看到女儿这个模样,刘某仙感到心慌,温柔的抱着女儿说:“丽丽,你怎么了?你别吓妈妈好吗?”“哇!”的一声,黄某丽突然号啕大哭起来,叙述了自己被强奸的事实。
原来,7月30日20时许,黄某丽洗澡后回到房间准备休息,“继父”杨某祥却突然敲门说要找黄某丽说件事,黄某丽想到妈妈不在家就不肯开门,说:“有什么事你找妈妈说吧,妈妈等下就回来了”。杨某祥见黄某丽不肯开门,破门闯入黄某丽的房间,对黄某丽实施殴打,并以刘某仙为要挟,威胁黄某丽不准反抗,将其实施强奸。事后,杨某祥威胁其不准哭喊,也不能把此事告诉其他人,否则就要搞死其母亲。
公安民警连夜追捕
接到报案电话后,新晃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小组,迅速赶赴现场收集线索、调查取证。确定犯罪事实后,专案组兵分二路,一路根据刘某仙提供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祥可能落脚的地址进行追捕,一路固定证据,送受害人去医院治疗。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7月30日23时许,专案组民警在新晃县方家屯乡坳背罗村医院附近的一民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祥抓获。为及时瓦解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迅速打击犯罪,提高破案效率,为可怜少女讨回公道,民警连夜审讯犯罪嫌疑人,在法律的震慑下,嫌疑人杨某祥最终交代犯罪行为,并对强奸黄某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4年8月3日,为了案件的进一步调查,新晃县公安局依法延长涉嫌强奸的犯罪嫌人杨某祥刑事拘留时间,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