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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鼓励买房放大招:公积金余额可以用来付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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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1:2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8月1日,贵阳市观山湖区楼房如林。

记者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根据近日出台的房地产市场新政策,贵阳市将加大公积金对个人购房的支持力度,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追加首付。

贵阳市近日出台《新常态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凡在贵阳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无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按照新政策,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个人及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低于12%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此外,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最低首付比例为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贵阳市还明确,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在贵阳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凭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证明在贵阳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建立公积金贷款抵押快捷通道,缩短贷款放款时限,向优质楼盘推行阶段性担保贷款,以实现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同速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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