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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沐雪儿 于 2015-6-2 15:31 编辑
郴州新闻网6月2日讯(记者 陈莉)6月7日、8日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高考。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与考生、家长密切相关的高考政策今年将有五大调整。
变化一:高考加分项目瘦身
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2015年1月1日之前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保留其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的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另外,原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加分项目过渡办法仅限于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2015年高考时适用。
变化二:自主招生高考后进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从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均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自主招生考核时间集中在高考结束之后的6月10日至22日。此外,对自主招生规模,国家也将严格控制,现阶段不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和招生比例。
从今年开始,我省自主招生政策取消推荐指标,每个学生根据高校公布的条件网上报名。全部禁止以联考和培训的方式选拔学生,同时把自主招生的时间全部调到高考之后进行。对于自主招生的条件、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开公示。
变化三:三本录取批次“合并”
往年我省高考录取分7个批次,今年合并成了6个批次。原本科三批(A)、(B)两个批次合并为本科三批一个批次,并取消先交费再录取的办法。
也就是说,今年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另设“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志愿。
变化四:调整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学生加20分继续保留。“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三项政策中,涉及到我市部分考生的政策也有所调整: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根据规定,这些地方性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在2015年、2016年我省所属高校招生录取适用,2017年及以后再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变化五:国家向湖南农村定向招生增至3万
今年,将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三大专项计划,以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
国家层面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去年的1万增至3万,我市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和安仁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新增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我市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和安仁县农村学生均可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去年的2%提高到3%,由省属一本高校承担(具体报名条件本报4月23日《郴州市四县农村高考生可享国家和高校专项计划》已做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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