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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1月19日讯(通讯员 曾凡庚) 11月17日中午,隆回县公安局中心所刑警队接到受害人宁某的报警称:其在隆回县城资滨学校旁的巷子内被一名着黑色上衣男子抢走手提包,包内有3722元现金和一台价值1200元的智能手机。
专项行动刚刚结束,辖区内又发生抢夺案件。这引起中心所所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心所刑警队快速出击,在案发地周围便衣布控,寻找抢夺男子的身影,最终在隆回县总工会门口发现了抢夺男子,抓捕民警迅速扑上去将正要逃跑的男子按倒在地。
经查:被抓获男子叫严某松,24岁,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人。严某松对抢劫宁某手提包一事供认不讳,目前,严某松因涉嫌抢夺罪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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