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李谦) 贵阳职工调到长沙工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长沙公积金中心将从贵阳转入的此人公积金视同本地缴存资金同等计算贷款额度。这是记者4月22日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为进一步支持贵阳、长沙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4月21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长沙、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建立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
此次合作打破了两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实现了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一是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职工在缴存地缴存、贷款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职工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并将异地转入的公积金视同本地缴存资金同等计算贷款额度。三是职工异地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缴存地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此举是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异地贷款政策的重大突破,对于进一步发挥“爽爽贵阳”的地域优势,吸引长沙缴存职工来筑购房,从而带来新的房地产支付能力,助推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加快去库存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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