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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本科8专业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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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22:5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先后发布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发布时间较去年有所提前。

  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理)、化学(理)、生物技术(理)、机械类(工程力学)(理)、汉语言文学(文)、历史学(文)、英语(文理兼招)8个专业,此类考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湖南大学可按照高考(精品课)成绩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对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湖南大学按照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实考分相同,按有无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中南大学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

  湖南大学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中南大学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100%-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10%。为两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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