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资料图) 株洲新闻网6月29日讯(记者刘苏宁通讯员姜馨蔡欧亚)记者今日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7月1日-8月31日,株洲开始受理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根据规定,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人已有株洲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在株洲;公积金贷款无逾期;所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且非外地住房;借款人或家庭成员有低保资格或大病大灾致贫;家庭目前不存在拥有小轿车、商业性门面、经营入股或购买股票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指在统一户口本的夫妻、父母、子女(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低保资格是指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且贷款时家庭收入不超过人均840元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4年,株洲共贴息119人,金额为701592.71元。此次贴息降低了门槛,提高了贴息额度,延长了受理时限。株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货管理科副科长胡国锋介绍,此次贴息额度为2015年1月至12月公积金贷款实际利息支出(不含罚息)的90%。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天元区黄河路口公积金中心219办公室进行资料受理。 低收入家庭需要准备以下6项申请资料: 1. 低收入家庭贴息申请审批表原件(借款人单位盖章); 2. 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复印件; 3. 夫妻双方购房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3地房产备案登记证明。(株洲地区在房产局四楼档案馆打印,夫妻双方打印在一张纸上) 4. 打印房产备案登记证明缴费票据原件; 5.《低保证》复印件; 6. 还贷存折或卡复印件。 大病大灾也需要准备以下6项申请资料: (大病范围:癌症、白血病、尿毒等重大疾病,一般疾病不具备申请资格。大灾范围:重大天灾人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一般灾害不具备申请资格) 1. 因病(灾)致贫家庭贴息申请审批表原件(借款人单位盖章); 2. 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复印件; 3. 夫妻双方购房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3地房产备案登记证明。(株洲地区在房产局四楼档案馆打印,夫妻双方打印在一张纸上) 4. 打印房产备案登记证明缴费票据原件; 5. 医院确诊证明、费用支出及其他大病证明材料复印件;大灾证明材料复印件; 6. 还贷存折或卡复印件。 (所有资料一式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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