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4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长沙第一批非机动车专用道亮相

[复制链接]

9094

主题

9193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360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5 09:3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五一大道的曙光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各行其道,通过新式斑马线横过马路。 长沙晚报记者小刘军摄

星辰在线10月25日讯(长沙晚报记者小刘军通讯员肖强杨哲)长沙市启动“城区自行车专用道规划建设”项目以来,五一大道等道路第一批5条非机动车道(即自行车专用道),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芙蓉路、潇湘路等16条道路即将完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将实现分流畅行。

该项目启动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城区自行车专用道标识标线、交通信号灯、交叉口渠化等的设置和改造,相关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已完成单向里程90余公里,施划标线达16.15公里,非机动车标志和慢行标志1297套,还规范了102个路口的导行标线。此外,有5条道路因路面施工等因素,暂缓专用道施工。

本次非机动车专用道的规划与建设,不仅对路段的非机动车道进行了规范,也在路口沿斑马线内侧划分了非机动车专用通道,改变了以往路口行人与非机动车在斑马线上混行的局面。

交警提醒:在划分了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自行车、电动车等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此外,机动车要在有停车标示且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才能占道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可处100元罚款;违反禁停标志停放,则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还得记3分。

交警部门表示,随着非机动车道交通设施的规范,交警将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行停。

相关链接

这些主次干道划分非机动车道

第一批(5条):五一大道、韶山路(省委至五一大道)、营盘路(省委至湘江路)、芙蓉南路(南二环至南三环)、岳麓大道(潇湘路至金星路)。

第二批(21条):芙蓉路(八一路至人民路)、芙蓉中路(人民路至南二环)、时代阳光大道(新开铺路至万芙路)、新韶路(新开铺路至新姚路、新姚路至芙蓉南路、芙蓉南路至万芙北路)、杉木冲路(新姚南路至芙蓉南路、芙蓉南路至五凌路)、友谊路(新开铺路至万芙路)、正塘坡路(芙蓉南路至万芙路)、新开铺路(友谊路至黑石铺路)、书香路(友谊路至黑石铺路)、新姚路(友谊路至黑石铺路)、刘家冲路(友谊路至时代阳光大道)、五凌路(友谊路至杉木冲路)、万芙路(友谊路至时代阳光大道)、金星路(北二环至西二环)、潇湘路(北二环至南二环)、杜鹃路(金星北路至岳华路)、观沙路(茶子山中路至岳麓大道)、芙蓉路(伍家岭至八一路、伍家岭至北二环)、时代阳光大道(万芙路至韶山路)、新韶路(万芙北路至中意一路)、杉木冲路(五凌路至中意一路)。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盛世湘黔网》www.cnssxq.com传承湖湘文化  网聚湘黔精英,加强民间交流,助推湘黔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