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23日讯(金慧 潘振球)今天,长沙市民政局透露,春节前夕,该市决定再次提高低保户、特困户补助标准,惠及困难群众17.5万多人。 据了解,长沙市辖区和长沙县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将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50元,浏阳市、宁乡县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260元统一提高到500元。这是长沙市低保第12次提标,也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 同时,长沙市大幅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具体为城区及长沙县特困人员从每人每月675元(城市)、450元(农村)提高到715元;浏阳市、宁乡县从600元(城市)、260元(农村)提高到650元。 近年来,长沙市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把增强群众获得感贯穿于改革发展全过程。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31万人,特困供养对象3.24万人,2016年全市低保和特困供养总支出达5.57亿元。 “此次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具体行动,是长沙献给所有贫困群众的民生大礼。”长沙市民政局局长陈昌佳介绍,民政部门将进一步织牢编实兜底网,保障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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