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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进商场 高档包包也有“康帅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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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8:5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SHENGLUOLAN专店一款晚装包的吊牌上,标注品牌名为“圣罗兰-VSL轻奢系列”。

4月24日,在长沙开福万达广场,皮具品牌SHENGLUO LAN正开门营业。本版图片均由记者 朱蓉 摄

  “开福万达广场的VSL跟法国的YSL从logo到产品式样相似度99.99%,是否真的如专柜导购所言是YSL的轻奢系列呢?”4月24日,长沙市民周小姐向三湘都市报记者表达了她的疑虑。

  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开在长沙开福万达广场一楼东南角黄金位置的“SHENGLUOLAN”专卖店内所售商品与法国奢侈品牌YSL圣罗兰皮具相似度较高,其英文简写商标“VSL”也与YSL仅一个字母之差。

  事实上,国外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时因中文译名、商标已被注册而不得不“改名换姓”并不鲜见,在4月26日,也就是世界第17个知识产权日到来之时,商标知识产权也更应引起商家、国人的重视。记者 朱蓉 实习生 黄亚苹

  事件

  “傍名牌”进商场,这一次是万达

  24日上午,记者在长沙开福万达广场一层SHENG LUOLAN专卖店看到,除以圣罗兰拼音作为店门头外,该专柜右侧外墙还用VSL组成了与法国品牌YSL极为相似的排列图案。

  这家经营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的专卖店,主要以出售皮包、挎包等皮具为主,商品种类约为50种,价格在1000元至4000元不等。在该店面主墙壁上,“圣罗兰VSL轻奢系列手袋”字样十分显眼。

  “你们是圣罗兰吗?”当记者如此询问时,该品牌导购表示,“我们是圣罗兰的轻奢系列,不是一个公司,但是同一品牌。”而当记者再次询问品牌是否与法国圣罗兰毫无关系时,导购则再次强调,“我们是圣罗兰的轻奢系列,同品牌不同系列的。”

  在该店一晚装包的吊牌上,记者看到,商品标注品牌名为“圣罗兰-VSL轻奢系列”,产地为法国,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15日,零售价位2498元。值得关注的是,吊牌上标明,商品进口商、大陆经销商同为广州圣罗兰贸易有限公司。

  仅用同款不足五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钱,便能够买回与国际奢侈品大牌款式极其相似的“轻奢系列”,对不少消费者而言,是件挺有吸引力的事。不过,在随机采访中,市民邓女士也笑言,“不管VSL与YSL是什么关系,这品牌给人的感觉就像穿着odidos的小学生。”

  24日中午,记者在对其专柜进行走访后,就“SHENG LUOLAN”品牌是否与法国YSL有直接关联向长沙开福万达广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不过,并未得到明确回复。

  记者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得知,VSL轻奢系列的进口商、大陆经销商广州圣罗兰贸易有限公司早在2005年12月便进行了注册,其曾用名为广州市狄卡皮具服饰有限公司,显示更名最新核准信息日期则为今年2月。

  回应

  万达称导购业务不熟导致“误传”

  目前,这家刚入驻万达广场尚未满月的广州品牌已引起了长沙消费者极大关注。22日晚,一时尚微信号就曾对该店进行了关注。而23日,一长沙本地网友也就此事通过微博平台对认证信息显示为“万达广场官方微博账号”的ID“万达广场”发帖询问。

  25日,认证微博“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回应称“本广场圣罗兰品牌专柜为合法经营的独立品牌”,并向其出示了由杭州宾路服饰皮具有限公司注册的“VSL”图案商标,“圣罗兰”中文商标,以及广州狄卡皮具服饰有限公司注册的“Y”字商标图案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此外,在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出示的一份《商标转让协议》中,记者也看到,杭州宾路已于2017年1月将所持有商标转让给了广州狄卡,也就是更名前的广州圣罗兰贸易有限公司。

  对于在消费者与品牌导购的交谈中极具误导与暗示的言论,广州圣罗兰在落款日期为4月24日的一份声明中强调,之所以造成误导,是因为“新店员刚刚上岗未能及时培训,所以导致回答上有错误”并表示“将立即进行纠正培训”。

  25日晚,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再去询问时,该专柜导购回复说,VSL与法国的YSL不是同一品牌。

  律师说法

  如销售中存在误导

  品牌及商场皆有责

  在云集了COACH、SWAROVSKI、浪琴等国际一二线品牌的开福万达广场,一家与法国奢侈品牌YSL有着较为相似的商标、商品,甚至相同的中文名的皮具品牌专柜的出现,难免让消费者有点犯糊涂。那么,VSL导购在销售过程中的“轻奢系列”说辞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呢?

  对此,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亲辉表示,若VSL品牌有正规手续,万达广场引入该品牌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如果万达明知不是法国的品牌却当作法国产品引入,并将其店面安排在万达一楼的黄金位置,导购在销售过程中,亦对消费者有明显的误导行为,意味着万达没有履行自身的谨慎审查义务,存在过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YSL是法国著名的奢侈品牌,消费者在购买VSL商品的过程中,可能对价格差距有疑惑,但如果VSL导购表明所售商品为YSL轻奢系列,则属于进一步误导消费者,是对消费者及YSL的侵权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除应承担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如经营者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则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损失的三倍赔偿。”杨亲辉提醒消费者,维权应收集好相关证据,走“店铺退货—卖场协调—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法院起诉”的相关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观察

  商标知识产权应引起更多重视

  日前,广州鞋企老板周乐伦与美国知名运动鞋品牌New Balance关于“新百伦”商标归属尘埃落定。New Balance侵权案二审结果出炉,广东省高院判决认为周乐伦涉案注册商标至今合法有效,由New Balance向其进行侵权赔偿500万元。

  而据记者调查,国外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时,市场流传较广的中文译名已被注册的事情并不鲜见,这其中就包括了资生堂旗下安耐晒更名为安热沙,韩国护肤品牌HARA官方中文名定为赫妍而非赫拉等等。

  而目前,尽管消费者在购买、讨论商品时仍习惯将YSL的中文名简称为圣罗兰,但记者注意到,该品牌目前对外官方宣称中文品牌名则为“伊夫圣罗兰”。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在目前的商业竞争中,不少商家忙于做产品、讨论运营策略,却对自身最宝贵的商标、广告语甚至品牌等相关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缺乏保护意识,从而导致了“李逵”与“李鬼”对簿公堂事件频发。这一现象,或对我国民族品牌的崛起、发展以及日后走出国门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无论是国外品牌或者国内品牌,对自身商标、品牌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均应引起重视,这既是对自身产品和企业的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一种表现。

  连线

  我省去年查处商标侵权案682起

  4月25日,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前夕,省工商局公布了我省2016年查处的五起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包括石门县查处的胡某销售侵犯“六福”商标专用权珠宝首饰案;浏阳市一花炮厂侵犯“富翁”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攸县一加油站侵犯“SIHOPEC”注册商标专用案;常德查处的王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以及湘潭市岳塘区长株潭大市场一摩配商行侵犯“壳牌”、“Shell”等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据了解,上述五起案件均已由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了相关查处和处罚,最高罚款13万元。

  来自省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82起,案值1181.31万元,罚款1081.37万元。■记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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