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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医保6项报销项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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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10:0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必要的证明以后不用开
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 贵州都市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范力)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了减少市民在医保报销过程中的繁琐程序,即日起,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将进行6项报销改革,以后医保报销更方便。

    6项改革分别为:1.无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的,取消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无业证明,改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查询参保情况来判定。2.因出差、探亲等情况患急性病的,取消需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报销的相应证明。3.参保职工配偶生育医疗的,取消报销参保人员配偶生育医疗待遇时需提供的配偶身份证复印件。4.门诊抢救转住院的,对门诊抢救转住院时门诊发票明细上有抢救收费的,不再另行提供门诊抢救证明书。5.门诊计划生育手术报销的,其门诊发票收费明细或门诊病历记录中能体现施行何种计生手术的,不再另行提供具体门诊疾病证明书。6.怀孕满28周需产检的,只需提供“准生证、出生证、产科住院发票、社会保障卡”4个复印件,不再提供产前检查发票和其对应的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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