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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株洲讯 8月29日下午,株洲市人社局召集5区签下责任书,定于9-10月在全市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大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全市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重点是沿街门店和建筑施工企业、宾馆、超市及食品药品企业。
检查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100%,有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是否有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规范现象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有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用人单位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到工商注册地人社局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会议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应在9月30日前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
对于劳动合同,程淼清称合伙人及家人可以不签,而其他用人单位则需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延期才签,从第二月开始到签订期间,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的工资。” 记者杜方江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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