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由益阳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益阳市统一考试的科目,考试总分为102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50分,英语 120分,思品、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其中经典诵读知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以5-10分纳入语文、思品、历史等学科考试;创文创卫知识以5-10分,国防人防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禁毒防艾知识各以5分纳入思品学科考试;创“两型”社会知识以10分纳入地理学科考试),除思品为开卷考试外,其余科目均为闭卷考试。 二是由益阳市教育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要求,由各区县(市)自行命题、组考、评卷的科目,考试总分为180分,其中体育100分(含体育健康知识考试20分),艺术50分(音乐、美术各25分,艺术和体育健康知识可以分卷合堂考试),实验操作30分。体育考试按《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益教通〔2015〕9号)、艺术考试按《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艺术考试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4〕18号)、实验操作考试按《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初中毕业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益教办通〔2009〕15号)要求执行。 三是区县(市)可自行申报组织信息技术试点考试,其组考方案和分值报我局中招办备案。凡没有进行试点考试的,必须按规定要求组织进行考查,考查按《关于做好2011年益阳市普通初中毕业信息技术考查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1〕31号)要求执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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